2020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今日线上开幕
2020-12-01 13:47:43 来源:
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下称“中国贸促会”)主办,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和长沙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长沙市贸促会、长沙国际商会执行承办。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推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面临衰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正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如何在当前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之中,建立公正合理透明国际经贸规则体系,营造良好国际营商环境,促进商法领域深度融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国际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沈德咏在致辞中指出,各国法律界和工商界应当把握时代发展大势,加强以法律互鉴、政策沟通、规则协调为主要内容的国际商事法律交流合作,以法治共识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完善,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透明、非歧视、开放和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共同促进国际法治营商环境向着公开透明、稳定预期、规则有效的方向发展,建立和完善多双边合作机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密切务实合作,不断拓展商事法律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更好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卢鹏起在致辞中指出,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是专门为企业和各国法律服务机构搭建的国际性综合法律交流与合作平台,自2018年起,已成功在长沙举办两届,在深化中外法律界和企业界务实合作、帮助企业应对国际化经营风险、推动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卓有成效。当前国际经贸环境日趋复杂,投资贸易风险加大,中国贸促会作为中国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涉外商会组织,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上接政府、下联企业、联通内外的职能作用,加强各方各界交流合作,为推进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和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做出新贡献。
甘藏春在致辞中指出,中共中央第十九届五中全会为当前中国在新的发展阶段提出了新的规划和方向,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中国将致力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法治是共建国际化营商环境、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与保障,法治合作、商法融合是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因此要加强法治建设,深化国家之间互信,推动法治进步和商法融合,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郑建新在致辞中指出,长沙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大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了合作共赢新局面。在加快企业“走出去”的同时,长沙始终高度重视国际商事法律工作,通过成立中国贸促会(长沙)商事法律咨询中心、引进国内首家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律回网、连续三年举办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等措施,推动长沙与世界同频共振,连续两年获评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
唐振辉在致辞中表示,“新格局·新合作·新机遇”的论坛主题充分反映了当前世界经贸局势和前进的方向。为提振后疫情时期世界经济复苏,必须加强多边贸易体系,法治则是多边主义的核心。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分别与中国多个仲裁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彰显了各国对多边主义的支持,国与国之间的合作,机构与机构之间的合作,人与人之间的合作。
刘萌在致辞中指出,各国政府都期望营造出有利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社会蓬勃发展,其中的核心工作就是需要培养出负责任、可持续发展的企业。2015年一项针对2000家公司决策者的相关调查表示:强有力的法治是吸引企业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今年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成立20周年,她呼吁各方加强国际合作联系,努力解决世界供应链不平等不公正现象,携手克服疫情以来的困难与危机。
傅恩莱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是新西兰最大的商品贸易市场,2014年习近平主席出访新西兰,两国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虽然疫情不可避免的影响了双向贸易,但两国贸易总体情况仍十分稳定,充分反映了贸易的互补性。新西兰于今年11月15日正式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今后将与中国一同致力于推动贸易、国际供应链以及多边贸易体系的稳定。
本届论坛为期三天,以“新格局·新合作·新机遇”为主题,聚焦“法律沟通、法商融合、国际合作”三大主线,涵盖新格局下国际经贸规则变化与应对、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经贸与法律热点。包括国别营商环境等政策指引,涉及后疫情时代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贸合作、以“一带一路”为视角的国际商事法律合作机制建设等各方关切的议题,同时举办部分国家国别法律制度与营商环境暨贸易投资推介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论坛汇集了商界领袖和司法、仲裁、律师、高校、企业等各行各业嘉宾,共有来自全球50多个国家的120位嘉宾线上出席发言,约有2万余工商界和法律界人士参会。2020国际商事法律合作论坛将促进互惠共赢、合作发展的共识,推动多方商事法律的协调与整合,形成便利执行、交易安全的法治环境,服务和保障各国企业的合作发展。